各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19〕11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和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0-2021学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第一批)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第一批环科院有7个项目,包括:
1.2020年度中海油助学金(本);
2.第五届锦绣前程励志奖学金(本);
3.2020年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本);
4.第十届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本+研);
5.第五届青岛双瑞奖学金(本+研);
6.第二届圣武奖学金(研);
7.第六届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研)。
二、名额分配及参评范围
各项目名额及额度情况请见下表:
序号 | 奖助学金名称 | 项目金额(元) | 名额 | 备注 |
1 | 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 | 5000 | 1(本) | 限困难生 |
2 | 锦绣前程励志奖学金 | 3000 | 1(本) | 限困难生 |
3 | 海之子成长助学金 | 3000 | 6(本) | 限困难生 |
4 | 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 5000 | 1(本)+2(研) | 困难生优先 |
5 | 青岛双瑞奖学金 | 6000 | 4(本)+2(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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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圣武奖学金 | 5000 | 1(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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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东升研究生奖学金 | 2500 | 2(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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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条件
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1.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2.学生提出申请,本科生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并填写附件2及附件4内的相关申请材料;研究生填写附件3及附件4内的相关申请材料。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均需提供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此次各类奖项可以兼报但不可兼得,曾用以得过奖的奖项或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班级审核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审核无误后提交学院。
3.学院对申请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服务社会、服务学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公开答辩等方式选拔推荐候选人,及时提交至学生工作处。研究生请特别注意,2018级及以后研究生申请奖学金之学术成果不可重复使用。
4.学校进行审核,汇总材料报相关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经公示后确定获奖(助)名单。经管理委员会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获奖(助)资格。
五、提交材料
各项目申请人应根据评选条件及通知要求提交申请,将电子版材料以“申请奖项+姓名”命名的格式建立文件夹提交班级,班级审核后打包发送至邮箱zhangluyao@ouc.edu.cn,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周日)24点,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联系人:张路遥 联系电话:66781701
电子邮箱:zhangluyao@ouc.edu.cn
附件:
附件2:本科生社会奖助学金(第一批)申请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研究生社会奖助学金(第一批)申请情况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