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优秀人才,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等规定,2020年威海高新区教育体育处公开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双一流”建设高校(包括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详见附件1)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四)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且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或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毕业生。
二、引进数量
计划引进人数50名(详见附件2《威海高新区教育体育处直属学校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根据报名、考试和考察情况择优引进,可适当增减引进计划。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年龄要求: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4年3月1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6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四)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0年8月15日前。202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取得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因疫情原因,毕业证、学位证延迟发放的,提交时间可适当延长)。硕士研究生的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适应教师岗位需要;
(六)非山东省生源的公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成人教育的高校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范围。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的交叉感染,确保广大考生健康安全,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9:00—3月24日16:00
2.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将《威海高新区教育体育处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以“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邮箱whgxqjszp@wh.shandong.cn。考录期间请保持手机号码不变,电话保持畅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可重复多次报名。
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时间:2020年3月16日9:00—3月25日16:00
高新区教育体育处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现场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和发放准考证时间为同一时间,具体时间关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whctp.gov.cn)。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请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现场归还。
①《威海高新区教育体育处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原件(见附件3);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学位、学历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
④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交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或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的证明材料;
⑤应届毕业生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交工作单位盖章的解除协议证明;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详见附件4);
⑥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在2020年8月15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⑦经个人签名的各学期学生成绩单;
⑧两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请关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whctp.gov.cn)公示公告栏查看考试相关通知。考生需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答辩,初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初试成绩不带入考试成绩。
(三)考试:考试方式为面试,按照报考岗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学科专业知识等方面。试讲使用威海市普通中小学现行教材,由区教体处统一提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方式进行。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2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因确定的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等原因造成考察人选数量低于岗位计划数量的,所空缺的岗位可根据学科需要适当调节到其它紧需岗位。
高新区教育体育处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提取、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并按照资格条件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审核档案时,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选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除特殊情况经威海高新区教育体育处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引进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协议签订、聘用等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进行递补。
九、管理使用
(一)岗前培训。引进的优秀毕业生正式到岗前,将由高新区教育体育处统一组织岗前培训。
(二)聘用管理。引进的优秀毕业生原则上安置在高新区城区学校,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由高新区财政负担,试用期一般为1年,其中,博士研究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由高新区教育体育处统一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执行。
十、政策措施
(一)补贴待遇。按照《中共威海市委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威高发〔2018〕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每月5000元和2000元的生活津贴,对聘用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月2000元工作津贴,连续发放3年。
(二)配偶安置。聘用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优先推荐就业。
(三)子女入学。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威海高新区教育体育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应聘人员在引进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了解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引进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威海高新区教育体育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31—5629032
附件:
附件1-威海高新区教育体育处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高校(科研院所)名单.docx
附件2-威海高新区教育体育处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3-威海高新区教育体育处2020年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