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海大助学金审核发放工作将于3月下旬开展,届时将以相应时点困难生库为准全覆盖发放。
由此,提示各班尽快开展“无接触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调整工作,做好由于家庭经济状况、个人意愿、在学状态变化等情况(转专业学生无需统计)导致的困难档次变化、调入或调出困难生库等调整,此次调整之后如有新的变动,届时将进行实时动态调整和资助。
重点提示各班要将2019年底排查出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摸排出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家庭经济情况变动学生等及时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
各班相应调整工作程序应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一致(如评议、公示、提交学工在线系统等)。同时,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登陆学工在线系统不便的,此次调整工作暂免学工在线系统的相关程序,返校后再行补填;调整困难档次和调出困难生库的由资助办审核后统一在学工在线操作。所有材料经班主任审定后仅提交电子版,以邮箱中提交数据为准。没有调整的班级也请及时邮件告知。
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动态调整说明
按照《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2019年修订)拟发文》的规定执行。
1、学生向班级提出申请,填写《附件2: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调整汇总表》。
其中,申请新入库的同学须:
(1)登录“学工在线”填写申请,提交自评困难等次(填写要求可参考附件3)。
(2)如实填写《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要求可参考附件5)并做出诚信承诺,将电子版提交至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2、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和公示,确定本班级困难生调整名单,填写《附件6:困难生认定报告-班级版》。
建议各班开展“班级同学意见调查”,内容参照《附件7:班级同学意见调查表》,可以通过班会组织匿名填写,或参考其内容通过制作问卷星等线上方式进行意见征集。在认定过程中可以请学生提供现成的材料(如如建档立卡证明、低保证拍照件等),但不可要求学生因为认定工作临时开具任何证明。
3、班级评议过程请班主任老师做好指导和支持,评议结束后将附件2、附件6连同新入库学生的《认定申请表》(附件4),由班主任邮箱发送至zhangluyao@ouc.edu.cn,截止到3月15日17:00前。若有能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的现成材料(如建档立卡证明拍照件、低保证拍照件等)也请一同上交。
学院每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信函索证、量化评估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夸大或谎报瞒报家庭经济困难等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张路遥
联系邮箱:zhangluyao@ouc.edu.cn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2019年修订)拟发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