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科院关于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者:祁华发布时间:2019-11-29浏览次数:424

党支部:

根据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教育部党组和学校有关要求,现就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检视问题

1.党员重点检视以下3个方面问题:

1)检视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情况,读了没有、读了多少,有什么感悟;

2)检视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义务权利,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等,查找了哪些具体问题、改了多少、改得怎样,还有哪些没有改到位;

3)检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立足岗位、履职尽责做得怎么样,为身边师生做了什么实事好事,还有哪些差距。

2.各党支部要重点检视组织开展主题教育、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具体问题。

3.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逐一列出问题清单;党员要一条一条列出问题,不搞官样文章,不规定字数。

二、严格把握程序要求

(一)会议程序

1.谈心谈话:会前,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提醒、交流提高。

2.大会述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党支部和党员都要从检视出来的具体问题中,剖析主观上、思想上的根源。要实事求是,正视不足,解决问题。

4.民主评议党员:要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与会党员客观公正地填写《民主评议党支部和党员测评表》(附件1),对党支部和正式党员作出评价、确定等次。对党支部的评价需在民主测评结束后现场统计结果,对党员的评价需由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党员人数不足7人)综合党员参加主题教育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确定,统计结果需填入《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报告单》(附件2)并报送上级党组织。

在主题教育期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进度要求的60%15课时)的党员,在本次主题教育民主评议党员时不能被评定为“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进度要求的100%25课时)的党员,在本次主题教育民主评议党员时不能被评定为“优秀”。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时,一般应从当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中评定为“优秀”的党员中遴选。

5.制定整改措施:会后,党支部和党员要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分别填入《党支部查摆问题整改清单》(附件3)和《党员查摆问题整改清单》(附件4)。整改措施要纳入明年工作计划。

6.民主评议结果通报:党支部可采取通报、会议等方式,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三、其他工作要求

1.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开展,确保党员参与率,不能在网上进行。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的党员不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2.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间确定后,要提前3天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3.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进行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担任二级党组织委员的,还应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下级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派人列席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切实保证质量。

4.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防止不触及思想、不解决问题,防止简单以测评票数评价党员。

5.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128日前完成。党员的整改清单要报党支部备案,党支部统一填写附件2至附件5报学院党委备案。在129日(周一)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学院党委。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办公室。联系人:祁华,联系电话:66781701,邮箱:qihua@ouc.edu.cn


9728太阳集团党委

20191128


   环科院关于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docx附件1:民主评议党支部和党员测评表.docx附件2: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报告单.docx附件3:党支部查摆问题整改清单.docx附件4:党员查摆问题整改清单.docx附件5: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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