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本科生班级:
学生素质测评与评奖评优工作是对全校本科生在上一学年学习生活各方面情况的全面总结与表彰,对学生成长具有导向性和示范性。为准确高效地完成2018-2019学年学生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学生素质测评暂行办法》、《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试行)》和《9728太阳集团素质测评方案》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开展相关工作。
2.充分认识学生素质测评与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注重工作的实效性。
3.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做好规划,高年级注意与往年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工作之间的衔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4.班主任要加强对班级工作的指导,与学生之间的沟通,班级工作组要严格履行公示程序。
二、时间安排
本次素质测评与评奖评优工作,统一在“学工在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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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说明事项
1、科学文化素质测评:成绩以教务处学籍科提供的为准。为保证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正常开展,请外出交流学习的学生务必于新学期开学5个工作日内完成学分认证工作。2018年春季学期缓考课程和2018年夏季学期课程成绩,计入本次素质测评;2019年春季学期缓考课程和2019年夏季学期课程成绩计入下一学年素质测评。
2、身心素质测评:体育课成绩仅计入身心素质测评项,不计入科学文化素质测评项。具体算法参见《9728太阳集团素质测评方案》。
3、实践能力素质测评:
所有在校级、院级学生组织及社团任职的学生,由学院收集统一出具加分建议。在各学生组织、社团任职但领取对应岗位报酬(如:四助工资)的学生,“实践能力素质”不予加分。
4、学校设“先进班集体标兵”荣誉称号。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参照“山东省优秀班集体”评选进行,经院系推荐、学校评选审核、公示无异议,确定10个“先进班集体标兵”,一次性发放2000元奖金作为班级建设经费。
5、本学年素质测评、评奖评优所涉及的奖学金、荣誉称号及其他名额分配,由学院根据班级人数、班级综合情况等分配至班级。
6、素质测评加分实行申请制,请务必通知本班同学填写《素质测评加分申报表》,由班级工作组、学院审核评定。
联系人:祁华 联系电话:66781701
电子邮箱:qihua@ouc.edu.cn
9728太阳集团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