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三鹏发布时间:2018-10-31浏览次数:783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组织在校研究生开展第八届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第八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第四届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以及第三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双瑞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中国银行于20126月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40名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每人5000元,其中我院名额2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二、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青岛银行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教育基金”。学校于201111月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教育基金”。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24名,每人5000元,其中我院名额1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修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三、东升研究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在服务社会、服务学生过程中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的优秀研究生,学校决定设立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王东升先生的捐赠。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奖励40名优秀的在校研究生,每人2500元,其中我院名额2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态度端正,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在科技活动、公益服务等方面积极服务社会,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

3.在日常学习、科研、生活中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奉献,服务学生,表现突出,或为学校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并被学校采纳。

四、青岛双瑞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德才兼备的优秀大学生进一步干事创业、追求卓越,学校决定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双瑞奖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青岛双瑞海洋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奖励对象及金额

每年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共6名,其中海洋与大气学院、9728太阳集团和工程学院的硕士研究生二年级学生各2,每人6000元。

(二)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认真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及良好的思想品德;

2.学习成绩优异,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列本学科、专业前25%

3.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素养,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硕士研究生取得1项(含1项)以上的科研成果(研究生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研究生为第二完成人)。科研成果包含以下内容:在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家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获国家注册版权的计算机软件;经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鉴定通过)的成果。

五、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研究生导师等为成员的评选小组,根据研究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服务社会、服务学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学生,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三天;

(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后分别报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以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双瑞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评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学金时弄虚作假者;

2.主动要求放弃奖学金者。

(五)其他说明

1.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 27 号)等有关文件,2018级入学研究生除卓越奖学金外,用于获得其他所有奖学金的学术成果均不得重复使用;

2.根据《9728太阳集团社会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研究生)》,在申请除学业奖学金之外的其他各项奖学金时,原则上同一学术成果只能使用一次;

3.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可以兼报但不能兼得,申请多项奖学金的同学请在《附件10.综合信息表中注明申请奖项的先后次序(1为最优先申请的奖项,以此类推)。

六、材料提交

(一)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分别向学院提交相应奖学金申请表、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申请人综合信息表(见附件),于112日下午1:30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hkdzz@ouc.edu.cn(同时提交表格中提到论文成果证明材料)。

(二)获得相关社会奖学金的研究生书写感谢信,向捐款人(捐款单位)表达谢意,内容参照《社会奖学金获得学生感谢信书写要求》(附件9)。感谢信为社会奖学金候选人在118日前手写提交学院(请及时关注获奖公示结果)。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李三鹏

联系电话:66786608

联系邮箱:hkdzz@ouc.edu.cn

联系地址:环科院A212团委办公室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申请表

     2.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3.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

     4.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双瑞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5.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6.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研究生)

     7.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8.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双瑞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研究生)

     9.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社会奖学金感谢信书写要求

102018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请人综合信息表



2018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附件.zip

附件10. 2018年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申请人综合信息表(姓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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