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现将2018-2019学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第一批)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与条件
第一批评选5个项目包括:
(一)、永旺奖学金评选条件(奖助5000元,我院1个名额)
1、除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以外的全日制三、四年级本科生;
2、被认定为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3、思想端正、勤奋学习、成绩优良、道德品质良好;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5、之前未获得过永旺奖学金
6、2018-2019学年未获得其他社会奖学金、未有需要3个月以上去海外以及其他大学留学的情况;
7、能够积极配合并参加永旺1%俱乐部举办的有关活动;
(二)、中国银行自强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奖助5000元,我院1个名额)
1、全日制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自强不息,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它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绩;
4、同等条件下,被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者优先。
(三)、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奖助5000元,我院2个名额)
1、全日制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及以上;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学习成绩为前10%;
4、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或社会实践活动;
5、同等条件下,被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者优先。
(四)、青岛双瑞奖学金评选条件(奖助6000元,我院4个名额)
1、海洋与大气学院、工程学院和9728太阳集团的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本科学生各2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及以上;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列班级前10%;
4、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或社会实践活动;
(五)、锦绣前程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奖助3000元,我院1个名额)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及以上。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有慈善精神,懂感恩,愿意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反哺学校慈善事业、支持锦绣前程教育基金的持续发展。
3、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科学文化素质排名在班级排名前50%;少数民族学生在同年级少数民族学生中科学文化素质排名在前50%,或科学文化素质名次比前一年进步10名以上。
4、家庭经济困难或因遭遇突发事件致使生活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限困难生)。
5、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一年级本科生也可申报。
6、被授予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者优先考虑。
7、回捐要求
获助学生需签署《“中国海洋大学锦绣前程教育基金”回捐承诺书》(附件),并承诺自正式参加工作后,即根据收入情况制订明确的回捐计划,履行回捐责任。
1、发现所报材料不属实的;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的;
3、不愿意参加公益或志愿者活动的;
4、个人生活铺张浪费的;
二、评选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10月11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附件),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2、学院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通过公开答辩等方式选拔推荐候选人(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经网上审批通过后,将相关材料汇总提交至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
3、学校进行审核,汇总材料报相关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经公示后确定获奖(助)名单。经管理委员会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获奖(助)资格。
三、项目颁发安排
社会奖助学金分批次统一评选完毕后,将待捐赠单位、校教育基金会通知安排,另行组织奖助学金颁发工作,预计将于本学年内完成。
联系人:李三鹏 联系电话:66786608
电子邮箱:hkdzz@o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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