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2017-2018学年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祁华发布时间:2018-09-12浏览次数:1063

全院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在2016级、2017级全体研究生中开展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

研究生综合考评工作是各类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基础,请各2016级、2017级研究生班级认真组织学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附件1)。

二、荣誉称号的评选

(一)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2016级、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的研究生应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于918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2)。

根据评选比例的相关规定,个人荣誉称号班级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称号

 

   班级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研究生实践活动

积极分子

16环科硕

7

每班推荐1名,院团委推荐2名。

2

16环工硕

5

2

17环科硕

8

3

17环工硕

4

2

17专硕

9

3

16博士

5

1

17博士

5

1

请各班将推荐名单填写至《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3)于918日前上交。

(二)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推荐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二、三年级研究生班集体积极申报校级研究生优秀班集体,于918日前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登记表》(附件4)和《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汇总表》(附件5)。

三、注意事项

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等具体事宜请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和《9728太阳集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细则》(附件6)。请各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如出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将直接予以撤销,名额不予补充。

填写完毕的研究生综合考评表将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院党团委联系。

联系人:祁华

联系电话:66781701

邮箱:qihua@ouc.edu.cn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doc

      2.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3.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

      4.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登记表.doc

      5.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汇总表.xls

      6.9728太阳集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细则.docx

 

 

9728太阳集团党委

9728太阳集团团委

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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