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团支部达标升级和团员教育评议 暨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祁华发布时间:2018-03-08浏览次数:310

各团支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团的十七届七中全会部署,着力深化改革攻坚,全面推进从严治团,切实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全面总结一年来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宣传先进青年集体和个人的事迹,促进共青团工作的发展和创新,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团支部达标升级和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在此基础上评选表彰2017年度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团支部达标升级及先进团支部评选

开展团支部达标升级活动的目的是规范团支部管理,健全考核制度,活跃团的基层工作,促进团的工作交流,不断总结经验,努力开创团的工作新局面。

团支部达标升级的考核分为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合格团支部、不合格团支部四个等级。

(一)评选条件:

1.先进团支部:

1)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有效。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扎实开展“四进四信”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与信仰对话”“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带领支部团员全面学习、深刻领会、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支部成员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全面做好支部成员的思想引领工作;

2)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开展有效。团干部配备及时,支委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合作,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团员证保管使用良好,团支部工作按要求认真记录,团费缴纳人数齐、无拖欠。团干部以身作则,团员青年发挥好模范作用,积极开展特色显著的团日活动;

3)学习氛围浓,创新意识强。支部团员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优良,考试及格率达85%以上,无作弊和违纪现象;支部团员积极参加大学生“挑战杯”“创青春”系列竞赛等创新创业类活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社会实践活动效果好。支部团员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

5)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支部经常举办健康向上、形式新颖的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举办的文艺晚会、辩论赛、运动会等校园文化活动。

2.“红旗团支部”:

1)已被评为“先进团支部”;

2)在团的工作中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3.不合格团支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团支部:

1)组织建设不完善,支委不团结,不能正常开展工作;

2)学习风气差,本年度考试及格率不到70%;

3)本年度有团员受到学校记过或严重警告处分两人次以上。

4.合格团支部:

除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及不合格团支部之外的其他团支部为合格团支部。

(二)评议办法:

团支部达标升级分以下几步:

1.各团支部认真对照团支部达标升级考核内容,结合本支部一年来的实际工作情况做出全面总结;

2.学院团委初定3月15日下午在A517室组织开展工作交流,各团支部介绍本支部的工作情况,提出自评等级;

3.学院团委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合格团支部和不合格团支部的名单,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后,将名单及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事迹材料报送校团委;

4.“红旗团支部”通过参加公开答辩在先进团支部中产生,时间初定为4月中旬;

5.先进团支部评选比例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10%。

二、团员教育评议及先进个人评选

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团员评议。团员评议的结果分为:优秀团员、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三类。

1.优秀团员: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及支部组织的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勤俭节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暑期“三下乡”、“四进社区”等志愿服务活动;

5)认真完成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团的各类活动,遵守团的纪律,充分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

2.不合格团员:

有下列现象之一者为不合格团员:

1)经常不参加团的集体活动,纪律涣散,违反法律或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

2)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刻苦,不及格科目多。

3.合格团员:

除优秀团员、不合格团员以外的其他团员为合格团员。

4.评议办法:

1)每位团员向团支部上交书面材料,全面总结一年来在政治思想、专业学习、社会工作及综合素质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总结材料收齐后上交至学院团委存档。

2)团小组内交流个人总结,由团小组其他成员共同评议;

3)团小组将评议结果提交团支部,经团支部表决、班主任审阅后将结果上报学院团委;

4)优秀团员、不合格团员经团支部集体讨论后上报,由学院团委确定、校团委审批;

5.优秀团员评选比例不超过团员总数的6%。

三、其他先进评选:

(一)优秀团干部的评选:

1.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2)能积极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开展有助于团员青年全面发展的各项活动,工作成绩好;

3)在团干部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出色地完成工作任务,创新意识强,工作成绩突出。

2.评选办法:

优秀团干部评选由团支部及学生团体提名推荐,经所在学院团委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各团支部及学生团体至多提名1人。

(二)“五四青年奖”的评选:

1.评选条件:

1)14周岁至40周岁(19785月1日—20044月30日出生)的我校青年教职工及学生均可参评;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道德感召力、示范性。

4)获得过校级以上综合性荣誉。

2.评选办法:

由学院团委提名推荐,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并将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报校团委评定。“五四青年奖”拟评选青年教职工、学生各10名左右。

(三)团的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

1.评选条件:

在团的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团的某项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2.评选办法:

团的活动积极分子由学院团委评选,由校团委审批。团的活动积极分子评选比例不超过全体团员总数的1%。

(四)“先进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的评选:

1.评选条件:

1)全体成员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2)青年志愿者活动制度化。能够立足校内、面向校外,长年坚持志愿者活动,建立志愿者服务基地,有明确的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效果显著。

2.评选办法:

由学院团委提名推荐,并将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提交校团委,由校团委组织评定。

(五)“雷锋团支部”的评选:

1.评选条件:

1)团支部组织健全,支部成员互帮互助,共同成长。

2)团支部成员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雷锋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和影响;

2.评选办法:

由学院团委(团总支)提名推荐,将事迹材料提交校团委,由校团委组织评定。

(六)“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

1.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明礼诚信,爱护公物;

3)自强进取,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暑期“三下乡”、“四进社区”、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学雷锋等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服务他人,在活动中表现优秀,在同学中具有良好的青年志愿者形象。累计工时达60小时及以上者酌情优先考虑。

2.评选办法:

由学院团委及学生社团等提名推荐,校团委审批。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全体团员总数的1%。

(七)“杰出青年志愿者”的评选:

1.评选条件:

1)积极并长期参加“三下乡”、“四进社区”、大型赛会志愿服务、学雷锋等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优异、成绩突出,具有较好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影响力;

2)在评选出的优秀青年志愿者中产生。

2.评选办法:

由个人报名,将报名材料于3月16日之前发送至qihua@ouc.edu.cn,学院团委经公开选拔后推荐,经同级党组织审核并将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报校团委评定。“杰出青年志愿者”全校拟评选10名左右。

四、评选时间与表彰奖励:

评选时间:20173月8日至322日;

材料说明:各团支部于3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210461203@qq.com

1.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雷锋团支部、先进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事迹材料;五四青年奖、杰出青年志愿者的推荐表及事迹材料;

2.团支部达标升级与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统计表》(只填写与支部有关部分);

3先进个人名单。

校团委拟于5月初对团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祁华张翀岳

电话:66781701 18553281386

邮箱:qihua@ouc.edu.cn  1210461203@qq.com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第十八届“五四青年奖”推荐表.docx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三届“杰出青年志愿者”推荐表.docx

附件3团支部达标升级与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统计表.docx

附件4参考模板:先进个人名单模板.docx

  

  

9728太阳集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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