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8届研究生毕业生:
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的规定,及《鲁人社函(2017)22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报送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研究生树立正确择业观、立志成才报国,现决定开展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当年秋季预计毕业生和下年春季预计毕业博士、硕士研究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评选范围总人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师生的公认和好评;
2. 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或以上奖励(不包括学校学业奖学金三等奖);
3.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科研成果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及文体活动,身体健康;
4. 拥有正确的就业观,诚信就业;
5. 主动面向艰苦行业、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者,或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对院(系)、学校有特殊贡献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评选审批程序,做好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以班级为单位,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推选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院组织评审。
四、其他
1.名额分配(按基数15%的比例)
2015级博士班7名;
2015级环境科学硕士班6名;
2015级环境工程学硕班4名;
2016级环境工程专硕班8名。
2.时间安排
请各班级于2017年11月5日前,将民主评议过程说明以及《候选人汇总表》发送至hkdzz@ouc.edu.cn。
3.获得校优秀毕业生称号是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前提条件,请注意审查。
4.每位研究生只可一次计入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基数库,即当年度计入预计毕业名单的学生为以前年度未计入过也不可计入明年及以后年度预计毕业基数。
9728太阳集团团委
2017年11月2日
附件:中国海洋大学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