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研究生中开展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祁华发布时间:2017-09-14浏览次数:613

全院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在2015级、2016级全体研究生中开展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

研究生综合考评工作是各类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基础,请各班组织2015级、2016级研究生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附件1)。

二、荣誉称号的评选

(一)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2015级、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的研究生应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于921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2)。

根据评选比例的相关规定,个人荣誉称号班级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称号

  

班级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研究生实践活动

积极分子

15环科硕

6

每班推荐1名,院团委推荐1名。

2

15环工硕

5

1

16环科硕

7

2

16环工硕

5

1

16专硕

7

2

15博士

5

1

16博士

5

1

请各班将推荐名单填写至《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3)于921日前上交。

(二)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推荐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二、三年级研究生班集体积极申报校级研究生优秀班集体,于925日前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登记表》(附件4)。

三、注意事项

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等具体事宜请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和《9728太阳集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细则》(附件5)。请各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如出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将直接予以撤销,名额不予补充。

填写完毕的研究生综合考评表将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院党团委联系。

联系人:祁华

联系电话:66781701

邮箱:qihua@ouc.edu.cn

  

  

9728太阳集团党委

9728太阳集团团委

2017914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doc

2.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3.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

4.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班集体登记表.doc

5.9728太阳集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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