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青岛啤酒大学生微营销创意大赛
中国海洋大学初赛通知
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互联网+”行动计划,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山东省学生联合会决定举办“第三届青岛啤酒大学生微营销创意大赛”(省级赛事)。
本届微营销创意大赛继续由中国海洋大学承办,为遴选优秀项目参加比赛,特举办校内初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含研究生),以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名义参赛。在我校有效参赛队伍中,将按10:1的比例选出优秀队伍直接晋级大赛复赛,另按10:1的比例提交预晋级队伍参加全省评比。
二、比赛形式
1、大赛主题:“畅享微时刻 欢聚微时代”
2、大赛形式
以青岛啤酒为创作载体,以提升青岛啤酒品牌形象、促进青岛啤酒品牌深度传播为主要目标,结合青岛啤酒企业文化、百年历史、经典故事、社会责任、先进工艺等内容,采用微电影、动画、漫画、音乐、诗词、海报、软文、APP等多种形式进行创作,并通过新媒体平台(微博、微信、优酷、土豆、人人网、微视、QQ空间、贴吧、论坛等网络传播平台)进行传播,最终对参赛作品质量和传播效果进行综合评定,对优秀选手予以奖励。
3、参赛要求
参赛选手需要提交参赛作品和传播效果。
(1)作品要求:以青岛啤酒为创作载体,有助于提升青岛啤酒品牌形象、促进青岛啤酒品牌深度传播,且作品适合在新媒体平台上传播推广。
(2)传播要求:选手可在各种新媒体平台通过不同方式推广传播大赛作品,传播效果要真实有效,并如实统计(浏览量、转发分享量及评论量等)。
(3)其他要求:所提交的参赛作品及比赛过程中采用的方法、手段等,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作品所有权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4、其他详细信息参照附件2、附件3。
三、参赛方式
参赛选手需在5月15日前登陆第三届青岛啤酒大学生微营销创意大赛网站www.tsingtaosd.com/weiyingxiao进行网络报名。
四、校内初赛奖项
为鼓励海大学生积极参与大赛、提高参赛作品质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校内初赛将评选出获奖者,颁发相应奖项。
一等奖(1队):高清数码摄相机1台;
二等奖(2队):1TB 移动硬盘1个
三等奖(3队):双肩旅行包1个
此外,对于优秀参赛选手,学校还将给予创新实践学分(详见表1、表2)予以鼓励。
表1校内初赛优秀选手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表
考核标准 | 学分值 |
一等奖 | 1.5 |
二、三等奖 | 1 |
进入复赛 | 0.5 |
表2省赛优秀选手创新实践学分认定表
考核标准 | 学分值 |
金奖 | 2 |
银奖 | 1.5 |
铜奖及其他单项奖 | 1 |
注:学分认定按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认定。
五、作品提交
请所有参赛选手将作品以“院系+班级+团队名/作者名+联系电话”方式命名压缩,并于6月13日前提交至各院团委。14日前由各院团委统一报送至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淡同学
联系电话:17854287377
联系邮箱:oucqpwc2015@163.com
附件下载:第三届青岛啤酒大学生微营销创意大赛海大校内初赛通知
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委员会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会
第三届青岛啤酒大学生微营销创意大赛组委会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