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五届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祁华发布时间:2015-04-01浏览次数:156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工作处通知

2015年第21

主题:关于评选第五届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的通知

关于评选第五届中国海洋大学

 

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的通知

海之子”成长助学基金的资金来自于全校教职工的“爱心一日捐”捐款,2014年全校教职工共捐款320856.1元,上年度剩余金额累计980元,本年度可用资金321836.1元。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2014年爱心一日捐捐赠资金申请使用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第五届“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额度

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开展能力提升及公益服务等活动,此次拟资助107人,资助额度为3000/人,剩余金额累积用于下次资助。

二、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的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以上(含“良好”);

(三)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四)被列入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五)承诺参加校内外素质拓展、社会调查、公益服务等能力素质提升和爱心奉献类活动,并有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

三、名额分配

第五届“海之子”成长助学金名额包括基准名额和非基准名额。基准名额根据除院系外其他部门教职工(含退休人员)捐款金额,按照3000/人计算,全校共38人。非基准名额根据本院系教职工捐款金额,按照3000/人计算,全校共69人。具体名额可登录“海大助学在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查询。

四、评定办法

(一)学生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其中“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一栏不用填写,附上有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或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即可;附个人成长类活动计划书(需申请人本人签字);

(二)各院系成立“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评审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和活动计划书进行审查,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学生,并公示3天;

(三)学校进行审核,汇总相关材料后报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管理委员会确定获助名单。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一)201547日,报送的材料有(以下均需提交电子版和书面版),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ouchky@163.com,纸质版上交至学院团委。

1、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2、第五届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获助学生汇总表

(一式一份);

3、候选人成长类活动计划书(一式一份)。

(二)2015915日前,获助学生提交成长事迹材料及图片(电子版),主要突出获助学生在能力提升和爱心奉献类活动中,克服困难、积极进取,个人综合素质得到发展的优秀事迹。

报送的所有书面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中,院系、专业、年级、家庭住址等信息均为全称,正反面打印的材料版面设计美观。

学生工作处

9728太阳集团

2015331


附件一: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学生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二:第五届中国海洋大学“海之子”成长助学金获助学生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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