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祁华发布时间:2020-09-23浏览次数:992

全院各研究生班级: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海大研字〔201221号,面向2017级博士研究生)及《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30号,面向20182019级研究生)的相关规定,现开展研究生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综合考评

研究生综合考评工作是各类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基础,请班组织研究生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附件1),于101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

二、荣誉称号评选

(一)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基本修业年限内的201720182019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研究生实践活动积极分子(仅面向2017级博士生)”的研究生应向学院提交申请,于101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2)。

根据评选比例的相关规定,个人荣誉称号班级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称号

  

班级

优秀

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

干部

研究生实践

活动积极分子

18环科硕

7

每班推荐1名,其余由院团委推荐。

18环工硕

5

18专硕

13

19环科硕

7

19环工硕

5

19专硕

10

18博士

7

19博士

8

17博士

1

请各班将推荐名单(排序)填写至《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3)于1010日前上交。

(二)优秀研究生群体推荐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群体可申报优秀研究生群体,预申报的群体请于929日下班前发送电子版《优秀研究生群体登记表》(附件4)和《优秀研究生群体汇总表》(附件5)。

三、注意事项

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等具体事宜请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和《9728太阳集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细则》(附件6)。请各班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如出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将直接予以撤销,名额不予补充。

填写完毕的研究生综合考评表将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院党团委联系。

联系人:祁华

联系电话:66781701

邮箱:qihua@ouc.edu.cn

附件:

1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docx

2附件2.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3附件3.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

4附件4.优秀研究生群体登记表.docx

5. 附件5.优秀研究生群体汇总表.xlsx

6. 附件6.9728太阳集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细则.docx

  

9728太阳集团党委

9728太阳集团团委

20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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